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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节(2 / 2)


  “她的眼睛会说话,真的太撩人。以前总觉得她演戏端着,这次林诗晴演方令仪真的找对感觉了,每个眼神都有戏。”

  “晴姐当初为了接另一本戏特地学习了戏曲,不过临时被换了。但只要是金子就会发光,这次的方令仪让我看到了晴姐的进步,真的太惊喜了。#林诗晴凤箫吟#”

  “努力总会有回报,女神总是这么励志。一本作品比一本作品好,方令仪被她演活了。”

  江松看着电视,林诗晴饰演的方令仪确实很惊艳,一颦一笑都很有戏,她的进步有目共睹。想起最初认识她时,她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倔强,江松不由得轻轻一笑。

  能做到她那样努力,那样勤恳,出名是迟早的事。

  苏青在片中也演得很精彩,他和林诗晴搭档还真是出奇地合拍,难怪网上还有吃林诗晴x苏青这样奇怪的拉郎配对。

  冯少贞开门进来,见江松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,也不由得朝电视看了一眼,没想正好看到林诗晴那张勾人妩媚的脸。

  冯少贞的脸色沉了沉,朝着江松走过去,坐在他旁边道:“明天的事情交待清楚了么?”

  “嗯,都交涉好了。”江松淡淡地说,视线依然在电视机里。

  画面切换到林诗晴在陵王的酒宴上大放光彩的一场戏,她当着众宾客的面为梅冷摇的画题诗,画面中的林诗晴顾盼生辉,眉目间满满都是勾人的风情,但这种媚又不是外貌上的。

  相反,她身上穿着的衣服比起其他剧组来,要古朴多了,脸上的妆容也一点都不夸张,素雅干净。但那含笑的眉眼间却掩饰不了她身上的风尘味,这种风尘味让所有男人都愿为她化成绕指柔。

  她捏笔的姿势柔美优雅,落笔处却是风流俊逸的字,也不知怎的,冯少贞从她身上看到了一股才情,一种腹有诗书才会散发出来的才情。冯少贞似乎能理解江松为什么那么迷恋,林诗晴这个女人,确实有几分本事。

  “你也老大不小了,有遇上合适的,可以谈谈看。”冯少贞开口道,语气中带着些疲惫。

  因为林诗晴的关系,他们打了一场冷战,冯少贞也深感疲惫。

  江松沉默了许久,久到冯少贞以为他不会回应自己时,他才说:“妈,我这辈子很难再喜欢别的女人了。”

  他的语气低落怅然,没有怨气,只有沉沉的伤痛和追悔。冯少贞听得心口一紧,“别说傻话,你才多少岁,怎知明天会遇上谁?这世上又不止……她一个女人。”

  “这世上确实不止她一个女人,但是能让我想牵手一辈子的却只有她。爱过这么优秀的女人,很难再看得上别的,我要是随便将就娶了别人,也是对女方不负责。”

  江松脸上的神色带着淡漠,他关了电视机,转头看向冯少贞道:“所以,你今后不用费尽心思帮我变相介绍女孩,我也怕误了别人。其实单身也没什么不好,真要恋爱了,还得给粉丝们报备,也是麻烦。”

  冯少贞简直不敢置信,“你就这么喜欢她?她有什么好?”

  “她……哪里都好。”

  她展露在自己面前的,没有哪一处不好,坚毅果敢,聪明多才,从容优雅……她似乎就没有不堪的一面,永远那么得体,让人感到舒服。

  江松认识过那么多女人,却从来没有谁能让他那样心动,想守护,想和她共度一生。

  “谈这些也没有意义了,她幸福就好。时候不早了,早点休息。”江松淡淡说,起身和冯少贞道了晚安。

  冯少贞坐在沙发上,这场较量让她彻底累了。陆家和叶家相继被查,都受了不小的重罚,这次事件也让冯少贞发现这个所谓的贵人圈,其实也是各自为营。真正遇上惹不起的麻烦时,大家都躲在远处,生怕沾上麻烦。

  人情冷暖,不过如此。

  幸好江松一向谨慎守法,才逃过这次一劫。但正因只有他没事,很多人都以为是他刻意报复,也得罪了不少人,其中还包括江松的两位伯父。

  听说林诗晴和一个小鲜肉走到一起了,这个结果冯少贞也不惊讶,林诗晴有钱,能包养小鲜肉没什么大不了。只是她真的有那么好,让江松为了她,说出这辈子可能不会娶女人这种话?

  冯少贞越想越觉得无法理解。

  她现在只希望江松只是一时气话,毕竟人生还那么长,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女人单身一辈子?

  《黄土坡》杀青之后,池玥就接林诗晴回了上河,他们接下来还要去定制婚礼服,为明年的婚礼做准备。

  不过在这之前,马淑芬竟然亲自找上门来了。

  第140章

  林诗晴开门让马淑芬进来,很自然地招呼池玥:“给马阿姨倒杯水。”

  马淑芬没想到今天林诗晴的新男友也在,脸上有点尴尬,池玥倒是一脸平淡地起身进屋去了。

  马淑芬是第一次来林诗晴的这里,她之前只知道林诗晴的新家在洛采轩的旁边,知道这一片的别墅价值不菲。今天过来看,确实很豪华大气,比顾云越在半山别墅买的普通小独栋宽阔豪气,尤其是院子很开阔,周边还种了不少蔷薇花,看上去温馨浪漫。

  屋内的装潢算不上豪派,是简约的风格,屋内小孩的东西不少,客厅一角的几个塑料箱子里都是小孩的玩具,外面还有木马爬行毯等。

  虽然有点杂乱,但是也富有生活气息。

  马淑芬随林诗晴走到沙发坐下后,抬眼打量林诗晴。

  林诗晴没化妆,一身休闲的居家白t恤,和刚才那个小鲜肉是情侣款,但这种简单的打扮也并没有给她减分,相反显得青春活力。她的皮肤状态很好,白里透红,看不到毛孔。

  马淑芬越看越觉得林诗晴这女人不仅漂亮优雅,举止投足间还带着一股年轻人身上少见的从容。

  其实这两年马淑芬也在留意和顾云越门当户对的女孩,他们这一代几乎都是独生子女,个个都是被捧着长大的,娇生惯养,又很自我。真正各方面都好的白富美,又多半觉得顾云越的名声不好,现在的女孩眼光高,比他们那一辈的女人见过世面,也比她们更现实。

  马淑芬对比了许多女孩后,还是觉得没人比林诗晴更适合顾云越。

  马淑芬悔得肠子都青了。

  林诗晴看她不开口,也没急着开口,两人就这样沉默地坐在沙发上。没一会儿,池玥端了一杯柠檬水给马淑芬,马淑芬喝了一口,喝得她直皱眉,太酸了。

  池玥走到林诗晴旁边,紧贴着林诗晴坐下,单手玩着手机,另一只手和林诗晴十指紧扣。林诗晴不由得想笑,觉得他这小动作简直比萌萌还幼稚,不过林诗晴还是任由他牵着手。

  马淑芬看着两人毫不顾及自己,还在她面前故意秀恩爱,心头更泛酸了。

  同时,对林诗晴的新男友也有几分瞧不上。这小鲜肉完全就是靠脸上位,长得帅是帅,但光是帅有啥用?

  “诗晴,我今天过来,是想看看萌萌这孩子。”马淑芬放下水杯开了口。

  林诗晴客套道:“阿姨来得可真不巧,萌萌已经上学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