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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空心电吉他的幽灵(2 / 2)




「对、对不起。」



(插图)



为什么她说话这么直接?难道她真的是我以前认识的人,只是我一时记不起?这么想的同时,我将右手绕过背带,电线接上音箱。群聚的观众眼中跟着浮现期待的色彩,让我的手冻僵了似的再也不能动。喂,你们几个到底在期待什么?



女孩又不耐烦了,擅自打开音箱电源,捏住音量旋钮转到最大,杂音把我吓呆了。



凯斯的叹息在耳边响起。



「喂,小春。」



他不停踢着我的小腿肚说:



「iPod拿出来,耳机戴上。」



「……咦?」



「少废话,快照我的话去做,你这厕所虫。」



没其他选择的我只能乖乖听话,从口袋拉出耳机。即使将耳机塞进耳里,包围我的池袋扎人气氛也没有减缓。不过凯斯不管那么多,接着说:



「放我第一张专辑的第六首歌。」



……为什么?



尽管我没问出声,周围人群也一个接一个地露出疑惑表情。



「照办就对了啦,臭小鬼。那首的和弦编排跟节奏和我教你的第一首曲子几乎没什么差。」



我盯着坐在我身旁护栏的凯斯看。在旁人眼里,我想必是凝视着什么也没有的空气发呆,但我顾不了那么多。



「你这不举处男也太没胆了吧。要是一个人不敢唱,我就陪你一起唱。你就不要管其他人,像平常一样,当作唱给我听就好。」



在凯斯这话的意思渗入意识之前,我的手指已经在口袋里按下iPod。脚踏钹、铙钹、铃鼓,与清音的吉他扫弦声交错重合,有如十字镐在漆黑坑道中敲出的火花般闪耀。我屏住呼吸,以汗湿的指尖捏紧拨片,往弦扫下。ES-335的响声顿时在我的耳中及手中爆发、冲突、融合,在我每一条血管中窜动。在DDD的合奏彼端能听见凯斯的呼吸。



而他的歌,自然而然地流出我的唇间。



汪洋相隔的两国语言,生死殊途的两样歌声,受相同和声之流所指引的两段旋律,在相触、相求、相拒之中画出奇妙的螺旋。



其中,我茫然地想着。凯斯的身体已经丧失能创造歌曲的喉、唇、手指;它们都化为吹过加州高速公路的风,灰飞烟灭了。然而,那感觉很虚幻,但不是因为身体半透明的他就在我身边。录音技术的进步从音乐世界夺走了死亡,只要按下播放键,我们随时能与远在天国的他们重逢。故人的歌曲得以在剪辑、修饰并封入电子档案后,无数次地解冻、复苏。音乐因数位化而不再随时间变质,我们过去该承受的哀痛却因此磨灭。



那么我们该怎么做才能永不忘却这份哀痛呢?



当然是只能自己演唱了。让指尖拨弦到渗血,让喉咙因池袋弥漫废气的风而沙哑,不听旁人的讪笑和脚步声,将自己的声音与故人的声音相叠。



无法打动任何人也无所谓。只为了藉着以音乐敲响心中的空洞,来估量自己究竟失去了多少而一个劲地唱。



但是,即使曲终歌停,连耳里狂飙的摇滚合奏也已消逝,仍有种声音包围着我,戳刺我的心。



我扬起落在手边的视线。



左右扫视,错愕得说不出话。



什么时候聚集了这么多人?厚厚的人墙填满了我的视野,每个人都用兴奋的眼神望着我,还拍着手……拍手?为什么?这些人在做什么?直到我拔下耳机,让弥漫尘埃的风吹入汗水淋漓的耳朵才终于发现,那是听众在鼓掌。



鼓掌……为我?为什么?



「那是谁的歌?」「自创的?」



「好炫的吉他。」「换个好一点的音箱嘛。」



围观群众纷纷说着这类的话。我不知道他们的对象是我还是身边的人,只管垂着眼、缩着脖子。



而那女孩在我身旁低声说道:



「……25分」



我讶异地往她的脸瞧。褐色镜片后面有双如炬的眼眸紧紧瞪着我。



「真差劲。我不晓得你是边听什么边弹,总之那是乐团的曲子吧?只弹吉他的部分根本虚得可以。你就不能在没歌的地方加些间奏吗?」



「……啊,唔,那个……」



我被数落得无言以对,凯斯却咧开了嘴。



「这小妞真啰嗦。揍她,上她。J



别这样啦,凯斯。我在心里回话。这时,观众都笑了起来。



「别在意,Miu给分一向都这么严。」



「我还没看过Miu给第一次见到的人超过20分咧,很厉害了啦。」



被称作Miu的少女臭起脸,拉下兜帽盖过眼睛。



「我只是实话实说呀。赶快弹下一首。」



下一首?



「还有四首吧?」凯斯浅笑着这么说完之后就忽然消失了。我冷不防被独自丢在令人心寒的喧嚣里,好想抱着吉他缩成一团。喂,凯斯?出来啦,你跑到哪里去了?到处都不见踪影,只有他的笑声从紧贴脸颊的吉他传来。那家伙躲进吉他里了?就这样把我留在众目睽睽之下?



「你是怎样,一直很莫名其妙。不鬼鬼祟祟就想不起曲子怎么弹吗?」



Miu直盯着我的脸问。我连忙摇头。



观众眼中也充满期待。原本只想弹完一首就走——看来没这么容易,心情都忧郁起来了。



没办法。



我调起根本没偏差多少的音,边拖时间边想。弹法,凯斯都教过了。再四首就好,把自己关进他的歌里,咬牙撑过去吧。DDD的歌,我每首都听过好几百次了。在那些我用以隔开声音与心灵的歌曲中挑个四首,怎么难得倒我?



我再度将耳机塞进耳朵,握起沾满汗水的琴颈。



当第二首的前奏流入我一个人的耳中时,那名叫Miu的少女墨镜底下所透露出的悲切眼神深深印在我的脑海。



「我来评的话,大概是4分吧。」



回程的电车上,凯斯这么说之后哈哈大笑。右半身倚着车窗的我闷不吭声,背在肩上的吉他感觉比来时重了三倍。



最后,我在池袋东口前的路边弹唱了约一小时。有iPod播放的音乐分散我的注意力时感觉还没什么;到了没有欢呼、掌声、鼓声或贝斯的现在,疲惫就将我团团包围,使我不仅是冷静反思,还隐约有种心寒的感觉。我居然不知天高地厚地在那么多人面前表演我的破技术,4分都嫌高。我的吉他龄还不到一个月呢。



「看来你需要多排几组曲目了。要是弹到末班车的时间,应该有很多女人等着让你上吧。」



「……今天这样还不够啊?」



我软趴趴地说。



「你白痴啊?连武道馆都还没进咧。」



我对玻璃叹口气。那有几成是真心话?



这种事到底要做到什么时候才行?直到凯斯往生净土?美国人有这种概念吗?



我将吉他盒重新背好,垂下头蜷起身。列车辗过铁轨的摩擦声一阵阵地挤扁我的虚弱心跳。



§



从此,我每周都被凯斯踹上池袋街头三次。



即使他意见一大堆,说什么根本没进步、声音没从屁股底下出来、没天分之类的,我仍将他的新歌生了出来,戴着耳机在路边一味地唱。



「玩摇滚最基本就是抄,把以前的歌也记好。」



听凯斯这么说,我便开始练习巴迪·霍利(注:Buddy Holly,一九三六~一九五九,死于飞机失事。美国乡村摇滚歌手,摇滚乐的先驱之一。其乐团「巴迪与蟋蟀(Buddy Holly and the Crickets)」两把吉他、一把贝斯加鼓组的组合,奠定了摇滚乐团的基础。正式于台前表演到逝世仅两年余的时间,就对披头四及滚石等六〇年代的超级乐团造成莫大影响。代表性歌曲有〈Everyday〉、<0h,Boy!〉等)和艾迪·柯克兰(注:Eddie Cochran,一九三八~一九六〇,于英国巡回途中死于计程车车祸。美国乡村摇滚歌手,摇滚乐的先驱之一。歌曲中唱出青少年的矛盾与欲望,其造型也堪称当时摇滚乐界典范。代表性歌曲有〈Summertime Blues〉、<C'mon Everybody〉等)等人的老歌。自己动手写吉他谱弹唱,让我发现五六〇年代经典老歌的基因也依然强健地活在DDD的音乐中,有种惊喜的感觉。真希望能够永远像这样在房间或河边抱着吉他,独自——不,是和凯斯两人,一首首地记下没有任何听众的歌曲。不过每当曲目增加,凯斯就会又催又踢地将我赶上埼京线。



后来,在一个记不清是第五还第六次的池袋之夜里,我来到东口五叉路某手机店前的广场,坐在矮树丛的围栏上弹唱。由于周围聚了不少观众,我演奏时又一如以往地以耳机遮蔽意识,迟迟没发现那几个人叫骂着往我走来。直到坐在我身旁的Miu起身并皱着眉说了些话,我才停下手抬头。三名年轻男子逼近到能踩到我脚尖的距离低头瞪来,吓得我屁股差点滑下围栏。其中两人背着吉他盒,另一个腋下夹着一组小型太鼓,可能是街头乐团吧。二人皆体格健壮、肤色黝黑、眼神不怀好意,使我下意识地后退。



「你在这里弹什么弹?」



「我们早就订好了,你知不知道?」



「最近满常看到你的嘛。」



三人凶恶的声音迎头浇下。



「呃,那、那个……」订好了?



这让我坐也坐不住,感到肚子里愈来愈冷。



「对不起,我真的不知道。」



「喂,不要乱啦!」「人家还没弹完耶!」



观众当中迸出几句抗议,三人随之咬牙切齿地左右扫视。一个人脚尖往我大腿顶了一下。



「总之你赶快闪一边去,这里有这里的规矩,少给我随便乱来。」



「事情开始有趣了嘛。」凯斯在我背后猥琐地笑。「把他们三个都宰了,然后痛打一顿,用我的吉他。我干过好几次了,打烂两三个这种小流氓的头根本没什么。」



拜托你闭嘴好不好。我一面在心中埋怨一面从肩膀拉开吉他背带。



「你们才乱来吧。」



这时,Miu插嘴了。



「打断别人演出的人明明更没规矩。」



好几个人附和了她。接着,Miu对我投射怪罪的眼神。



「小春,你干嘛乖乖听他们的,白痴啊?这么多人来听歌,你不知道那样很对不起他们吗?」



「可是……」



「Miu你闭嘴。」



「这跟你没关系,少废话。」



来找碴的男子矛头一转,往Miu叫嚣。我不知该如何是好,脚夹着收到一半的吉他穷发慌。三人乐团与观众们愈呛愈凶,随时可能擦枪走火而扭打起来。就在这时——



「你们在干什么,还不停手。」



声音并不响亮却迅速在场中漫开。所有人都为之噤声,停下动作。



那名高壮的男子正好跨过行人穿越道,走向这里。造型狂野的金发下有双仿佛用美工刀唰唰两下割出来的煞气锐眼。年纪大约是二十五左右吧,橘色衬衫大开襟口,却不觉得突兀,肩上的大吉他盒也像身体的一部分一样自然。



「少在这边大小声。要是被条子盯上,谁都没好日子过。」



男子这么说之后,往三人乐团一瞪。



「可是,玲司哥……」抱着太鼓的人不甘地噘嘴。



「这家伙不管我们的预定,自己乱占位啊。」一名吉他手指着我说。



被称为玲司的男人不客气地上下打量我。



「预定这种东西只是我们自己默认的吧,不是什么义务。」



三人尴尬地面面相觑,沉默不语。金发男的视线跟着回到我身上,冷冷地说:



「你弹你的,别管他们。」



「……这、这个,我……对不起,是我不懂规矩。我马上让位。」



我将吉他塞进盒中,背上肩起身。



「你没必要道歉。说正经的,你的新歌还没弹完吧?要是现在就收,你怎么对得起观众。」



我傻愣着眨眨眼。



「……你怎么……知道那是新歌?」



金发男的语气变得有点腼腆。



「在这边路上表演的,只要有点气候,我都会注意。」



这表示他都在一边听吗?完全没发现。不过我总是戴着耳机,死盯着自己的手弹,没发现也是当然。我现在才开始自觉到自己这些日子对不特定群众胡乱泼洒那些歌,不由得一阵自惭。在外头隔绝自己的心和关在房里时不同,无论如何都没办法避免与他人接触。



我不敢多看周围,一次又一次地低着头向观众道歉后便快步走向车站。



「喂,小春!」



Miu不满的喊声跟着追上,我装作没听见,加快脚步。群众的怨言也一句句射向我的背,不过经过Bic Camera门前时,店头音乐、车辆排气声和无数脚步声裹覆了我。只有这一次,我对池袋这强迫性的喧嚣怀起感谢之意。



等红灯时,我回头往五叉路看了一眼。玲司哥高壮的身影在拥挤的人头间忽隐忽现。不仅如此,他身旁还有两道深蓝色背影。



是警察。



罪恶感顿时塞满我胸口。都是我的错。我引起的争执让玲司哥真的被警察盯上,还替我受罪……



然而,我也拿不出勇气折回去向警察说明原委。绿灯一亮,我就被卷入涌上行人穿越道的人群,一路挤向池袋东口。



§



「操你妈的王八蛋,你胯下那一根是晒干的毛毛虫啊?一拳也没揍就夹着尾巴逃回来了。」



都过了一晚,凯斯还是骂个没完。日语粗话缺乏变化,他很快就骂到无话可骂,然后换成英语继续猛谯。幸好我听不懂。



「赶快去池袋。先把昨天那群婊子养的打到说不出话,再把新歌重唱一遍。」



看看时钟,已经下午六点了。最近容易发懒,一睡就睡到傍晚。



我默默地下床,将头探出房门查看客厅状况,房间灯光射进阴暗的走廊。节奏规律的菜刀声传进耳里,母亲正在做晚饭;父亲还没回来。我踮着脚离开房间。



「喂,小春!我的吉他!带去啊!」



我无视凯斯的叫喊,背手关上门。我不禁想——为什么遇到那种麻烦、被骂得那么难听,我还要到街上继续唱呢?



久未只身出门的我很惊讶没背吉他的身体居然是如此轻盈。房门一关就听不见那些辱骂了。凯斯是附在吉他上,只要让吉他离开身边,我便能安静地过活。我怎么这么晚才发现呢?



向外面的世界散播讯息这种事,凭我果然还是办不到。用耳机塞住耳朵时,说不定有很多人在嘲笑、唾弃我的歌呢。光是这么想,喉咙和胃就不由得一揪。



找个地方暂时让自己静一静吧。



但是才刚踏出公寓大门让初夏柔和的暮风一吹,我就迷惘了。连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散心,离开房间只是为了逃避凯斯罢了。



于是我开始回想昨天的事。玲司哥在那之后怎么了呢?他受我所累,遭警方盘问,该不会被关进拘留所了吧。就算没那么夸张,要是因为我而无法继续在街头演出——



想到这里,我的脚就不由自主地往车站走。



踏出池袋东口、随绿色大道的人群漂流的途中,我始终耸肩缩头,怕被人认出来。结果,我还是来到这个市区了。擦身而过的人、后来居上的人似乎都在责怪我:「还来这里做什么?滚回去,再也别回来了!」



事情早点办完早点回去吧。我想知道在那之后,玲司哥是否平安。假如不是问个话就能了事,我只好亲自上警局坦白了吧,真令人心情郁闷。没办法,这完全不是玲司哥的责任,是逃走的我不好。



经过三菱东京UFJ银行门前时,我与正好走出地下道的Miu不期而遇。当时她没戴兜帽,看起来比平时更娇小。她一见到我就一脸不爽,急忙拉起兜帽盖住头。



「今天怎么没带吉他?」



她的语气好像我的存在价值就只依附在那把红色ES-335上一样。



「呃,那个……」



我支吾起来,窥视Miu的脸。话说,她到底是什么人?不管什么时候来,她都在这附近闲晃,街头乐手也好像都认识她。



「那你来这里做什么?」



「……我想知道昨天后来怎么了。那个……警察不是来了吗?」



「那又没怎样。」Miu噘起嘴唇。「老实跟他们说有人因为位子问题起了点口角,事情就没了。玲司和那间派出所的警官已经认识很多年了。」



什么问题都没有啊,太好了……



Miu对松口气的我白了一眼,指着五叉路又说:



「既然都来了,就去跟玲司正式道个谢吧。人家帮你乔事,你怎么自己跑掉啊。」  我赫然看向那里。在我常演奏的手机店前广场聚集了一堆人,节奏明快的吉他扫弦声还一路传到我身边来。Miu一起步,我也几近下意识地跟上。



背着路口的树丛前围了好几层人群。歌声穿过那粗糙的滤网扑上脸来,使我不禁驻足眯眼。那歌声有如掺了铁屑的雪水,澄净中具有强烈的攻击性。玲司哥的金发头在观众们摇摆的背和肩膀间不时闪现。陌生的打击乐器声支撑着吉他的反复段落,接着另一人更高亢的歌声披覆其上,三者水乳交融。



Miu不客气地拨开人墙上前,我也在这刹那清楚看见那两名演奏者的模样。玲司哥飞快地扫动MartinD18,身旁有个穿吊肩汗衫的褐肤男子赤手拍打他所跨坐的木箱。音与音的剧烈冲击甚至将飞溅的汗水撞成了火花,吞噬聚在这里的每个人。



那是活的。这时,我忽然有种感觉。



有生命的音乐指的就是这么回事吧。不只是用耳朵听,还得用皮肤感受,让它沾湿你的唇、渗入血液,震撼灵魂。过去从未接触那种音乐真正面貌的我在这当下连呼吸都办不到,仿佛仅仅吸一口气就会惊醒我心中各种死去而沉眠的记忆,使它们冲破胸口,喷涌而出。



我一步也没有多接近观众绕成的圈,始终远远地呆立在广场边听那两人的歌,身体和意识不晓得脱节了多少次。有些人嫌我挡路,不是回头瞪我就是故意撞我的肩,但我寸步也不能移。



连续演奏约六首曲子后,玲司哥干脆地放下吉他。掌声与欢呼甚至盖过往来路口的大量车潮声。汗衫男笑着露出一口白牙起身,拿宝特瓶灌口水.并从纸箱中取出某些东西排列在脚边铺垫上。看来是CD,是在推销自资灌制的原声带吧。观众最前排的女生们接二连三递出千圆钞票收下CD盒,其他则是三三两两地离去,音乐的余温逐渐往各个街道扩散。



我总算又看到Miu的身影。她蹲在玲司哥身旁,不知在说些什么,随后往我看来。那动作吓了我一跳,解开麻痹我身躯的魔法,使我不禁踉跄。玲司哥也看向我,让我尴尬得垂下眼睛。但我也不能就这么逃走,只好盯着自己的脚尖走向广场那一端。



「……昨天……真的很对不起,谢谢你帮我。」



我在玲司哥眼前鞠躬道歉。



「我不是说过了,你没什么好道歉。」



玲司哥不太高兴地这么说,开始为吉他调音。



「啊,你就是小春?对吧?」



演奏敲击声的褐肤汗衫男凑了过来。我又一阵错愕,没想到有其他人知道我的名字。之前有个酒醉的观众问了我的名字,而我也只答过那么一次,怎么一转眼就弄得连其他街头艺人也知道啦?



「我只是听别人聊过你,没听过你实际上场。你是来表演的吗?」



「淳吾,有客人。」玲司哥臭着脸提醒他。那些女性观众似乎想多买几张,又来到铺垫前。被唤作淳吾的那个人赶紧恢复做生意的笑容,拿CD换钞票。



玲司哥往位在车道另一侧的派出所瞥一眼说:



「我不是故意要帮你。我们能在路边表演是因为警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要是闹出事情让他们严格起来,我就头痛了。」



我抿起唇,低头不语。



我果然没资格在这里表演。说到底,我只是个紧抓着捡来的吉他,被莫名其妙的幽灵猛踹屁股,百般无奈才开始唱歌的人。含糊地道了两三句没头没尾的歉之后,我转身就往车站走。



「小春,你怎么又要回去啦!新歌呢!」



Miu的吼声撞上我的背。我一时哑口,停下来回头。只见她气嘟嘟地坐在树边的围栏上伸直双腿,从褐色镜片底下瞪着我。



「Miu,他有那么厉害喔?」



淳吾哥指着我问,Miu耸耸肩回答:



「才没有。吉他跟唱功都不怎么样……只是他的曲子……有点东西。」



真想找个洞钻。Miu的批评不仅和平时一样辛辣,这次还一针见血地说中本质。词曲都是凯斯做的,并不是我。



「……那个……我今天没带吉他。」



我这么说完就想走,可是Miu却从玲司哥腿上抢走吉他站了起来。



「喂,Miu!」



Miu无视玲司哥的抗议,大步走过来把吉他往我肚子塞。我吓得不知所措,在吉他和Miu之间看来看去。



「用这把就行了吧。你在这里除了发表新歌以外也没别的价值了,还不快唱。」



一时间有太多话想说,结果全凝成一大块哽住喉咙。你凭什么要我听从那种命令?居然要我随便用别人的吉他,到底在想什么?没看到玲司哥生气了吗?



然而在我挤得出声音前,玲司哥用指头将某个小东西弹了过来。那扁平的东西弹中我的额头,掉在吉他上。



是个三角形的黑色塑胶片——



拨片。



「我音还没调好,你帮我搞定。」玲司哥如是说。



我抱着吉他愣了一会儿后,感觉到有人聚集过来。



「咦,小春?」「那不是玲司的吉他吗?」「借来的?」「今天也要弹啊?」



人们在我背后交头接耳。我战战兢兢地转头,发现已有许多年轻男女包围了我。Miu住我胸口轻轻一推,在一旁的护栏坐下;玲司哥板着脸;淳吾哥等着看戏似的笑看着我。喂,别这样,你们在期待什么,别误会。我来池袋并不是自己想唱歌,只是打算在这里慢慢丢弃原先想一扔了之却反而增加的垃圾而已。



忽然间有种来自远方的节奏踹了我一脚,使我的灵魂深处裂出一条缝。



是我的心跳。



随后,耳里——不,是脑袋里传来声音。



快唱啊,臭小鬼。



没有错,是凯斯的声音。我霎时无法呼吸。我不是把他丢在家里吗?



少废话,赶快唱一唱啦,还拖。虽然那把吉他和我的比起来不怎么样,你又只是个三流货色,不过我的歌屌到可以让人尿都喷出来,扣掉那些缺点也还算能听吧。



我不是来把你丢掉的吗?我沉痛地想。



不知不觉间,我的左右手已经摸索起弦钮和弦丝,使嗡嗡地两相影响的泛音逐渐接近、调和。调完音后,歌词带着难耐的窒息感爬上喉管。我强忍着将它吞回去,只吐出空气,并将手伸进口袋。看来已经无路可逃,那我只能像平常一样把自己关进两个耳机之间,连自己的声音也不听地混完时间。



可是在我戴上耳机之际,有人抓住了耳机线。



我错愕地转头。是Miu。



「你就是老爱这样,才会一直都那么废啦。」



喉咙霎时为之冻结。脑袋虽明白她指的是我的歌或吉他,演唱时总是听其他音乐当然不会进步,可是我的心听起来却不是这样。这句话像一把刀,刺进我心中更深、更深之处。



我就是老爱这样才会一直都——走不出去。



那把刀硬生生切断了我心中的某种东西。



突然间,手变轻了,紧绷的感觉没了。同时,我发现在现实中捆住我的线真的断了。两个耳机本体都与缠于指间的耳机线分了家,掉在地上。



「啊……」



墨镜底下,Miu的眼泛起泪光。



「对、对不起……」



Miu发着抖这么说,表示线是她扯断的。然而说也奇怪,我无法接受这个事实,也不懂她为何含泪道歉,只想着原来这东西这么脆弱,一扯就断了。



既然断了,就断了吧,不必在意。



我将耳机线塞进口袋,捏起拨片。这一刻,我似乎能看见指尖中流动的血。我还没腐烂,我还活着,而我必须确定这一点。开口歌唱就会裸露出自己的灵魂,冲撞其他灵魂,双方都会受伤,有时深得愈合不了。我们唯有流出这样的血才能感到自己确实活在这世上。



于是我咬紧颤抖的唇,藉着痛楚抬起头面对围绕我的群众。心脏又敲起节奏。



当拨片撞击琴弦的那瞬间,我仿佛亲手切断了别人留蓄无数年的美丽长发,感到一股沁凉入骨的畅快,还有一种明确的痛。我几乎能看见音符一颗颗洒在柏油地上,再痛也不想停手。



一吐出声音,池袋炙热的空气就灼烧我的喉咙。歌声——交掺着车辆废气和行人面色灰暗的叹息,烧出摇曳不定的火舌。我感到自己在弦与拨片之间被磨成细粉,飘散到整个城市。歌唱或许就是这样,会使人点滴磨灭而死去,所以他们才个个都染上毒瘾、撞车而烧成灰烬吧。不过我想那其实也无所谓,那是他们人生曾经轰轰烈烈的证明。人活着不能只是等死。自我封闭的我连灰烬都成不了,只是一团蜡堆罢了。不如趁现在拼个遍体鳞伤、粉身碎骨,最后一把火、一阵风,灰飞烟灭。



歌结束了。我将体内仅存的最后一滴力量砸上琴弦,擦去额上汗水并抬起头。拨片从颤抖的指缝间滑落,薪柴爆裂般的劈啪声包围着我。刹那间,我还以为周围真的烧起来了。晕眩使我霎时陷入黑暗,然后将我拉回现实。



(插图)



那是拍手的声音。



一晃眼,周围已聚集数十名观众,堆起甚至看不见对侧店家的层层人墙。每个人都对我投注兴奋的热情眼神,用力鼓掌。掌声几乎要将我压垮,但我咬住唇撑住差点垂下的头。耳中能听见凯斯正得意地狂笑。至少向观众道个谢吧,臭小鬼。他虽这么说,但声音相当飘渺。而我稀薄的勇气才演奏这一首就要见底,光是抓好吉他都很吃力。



我稍微转头,看见淳吾哥对我竖起大拇指,他身旁的玲司哥用食指对我指了指,似乎在说「快弹下一首」。接着——



与Miu对上眼。



原以为她会打个很惨的分数,结果她脸一红就跳下围栏,一语不发地冲进人墙,直往车站跑。



我唱得有那么糟吗?差点陷入绝望时,附近一名观众替我捡起落在地上的拨片,我才想到不能只顾Miu一个。我还没烧完,还有这么多人在等着我的歌,况且淳吾哥都把装了水的宝特瓶丢给了我。于是我润润嘴唇和喉咙,让火热的脸稍微降温,并确定手指不再发抖。这下,我只能继续唱了。



Miu喘着气跑回来是在第五首歌刚结束,我暂时喘口气的时候。她像是全速跑来,连兜帽掉了也没注意。跑到我身边后,她深弯着腰喘了一阵子,再把手伸到我面前。



「……拿去!」



我也迷迷糊糊地接下她递来的东西。



那是一组耳机。看来是刚买的,包装上还贴着Bic Camera的胶带。这让我睁圆了眼,盯着Miu看。



「……赔给你!」她害羞地这么说并戴起兜帽。



「……啊。喔……好。」



对喔,刚才线被Miu扯断了。不过是短短十几分钟前的事,我就忘了。



「谢谢喔。」



「拜托,有什么好谢的啊!这是赔给你的耶,是我的错耶!」



那怎么听都不像做错事的人的语气。再说,这是一组粉红色的耳机,还有兔兔图案,戴上它需要不小的勇气……



「可是,用不着急着现在买吧?」



「我、我是因为不喜欢把这种事拖到以后啦!是怎样,要我不管那种事,傻傻留下来听你唱歌吗?」



第一首你不就傻傻留下来了?原本想糗她,但心念一转就作罢了。



「既然这么说……」Miu别开视线,不太好意思地说:「你就把我不在的时候唱的歌再唱一次吧。我一定会给你打一个很难看的分数。」



还来不及抗议这不讲理的态度,观众间先爆出一阵欢呼。中途才开始听的人其实还不少。



「可是这把吉他是玲司哥借我的,而且他才弹到一半,差不多该——」



「没关系。再借你一个小时,随便你弹。」



玲司哥一句话就把我的借口毁了。



「也唱我们的歌吧。不用花力气就能卖CD,可遇不可求啊。」



连淳吾哥都说这种话。



于是我放弃挣扎,望着沉入黑夜与灯光的阳光城60大道,在塞得不耐烦的车辆引擎声间寻找自己的心跳,并一处处地确认哪里才是自己的归属。



喉咙又热又痛,指尖又干又硬,沾满汗水的衬衫黏在背上。不过没问题,我还能动。我将残存的汽油全灌进枯萎的身体,拨弦歌唱,唱出自己活着的证明,以及——凯斯曾经活过的证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