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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章(2 / 2)

  朝鉴猛地起身,从柜子里抽出面秃头的毛笔,倒了一大碗的臭墨,将曾经在沈纵颐葬礼上穿的丧服撕下一块白布,将笔毫蘸饱墨,架势恢弘地写就:里我○点。

  他写完,将毛掉光的笔杆子卷起白布,用布条绑好,气势威严地打开门,还把不远处装哭的沈纵颐吓得颤了颤。

  朝鉴冷笑一声,她胆子还是这么小。

  他扫了两眼就收回目光,而后把白布郑重其事地插在了门框上。

  转头,沈纵颐如他预想地那般呆呆地望着这里,于是他又冷笑一声,进屋啪地关上了门。

  沈纵颐有时候也挺想骂朝鉴的。

  她看向门框上迎风舞动的白布,盯了半天,目光在那诡异的○上停留了许久。

  要不说她能和朝鉴相处一百年呢。

  等将这个○和前后几个字联系起来,沈纵颐竟然顿悟了朝鉴的想法。

  或许他想写的是离我远点?

  嗯也没听说朝鉴不识字啊。

  所以是焉极幻境把他暂时变成了个文盲吗?

  也是,府中近卫,小小奴仆,哪有条件学书识字。

  沈纵颐失语地望了望天。

  她想起自己刚才在抱住朝鉴腰时,故意说的那句归宥。

  朝鉴是身份变了,骨子里争强好胜的性子不会变。

  在陆浑山时,只要她将其与邬道升一比,朝鉴动辄就不高兴冷脸,然后搜罗一切更好的东西给她,来证明他比邬道升厉害。

  在幻境这次也是,假装无意地把他和另一个人放在一起比较。

  老贼再精明,也终究逃不了会在她面前做点显眼事情,来证明他比归宥更好。

  所以说破山中贼易,破心中贼难呢。

  或许朝鉴的欲望便是做永远不会输的人。

  有朝一日朝鉴失败,一定是败在他永不甘于落后于人的性格上。

  她的最初打算便是如此。

  可是望着那白布上墨汁淋漓的○,沈纵颐陷入了一阵沉默。

  挺好的。

  至少有关朝鉴的笑料又多了一件。

  她在原地停留了一会儿,出于尽善尽美的原则,还是说道:朝鉴,我可能不久后又要离开了。我来这里,为的就是见你最后一面。

  你的卖身契在你我初见时便已被我烧了,很抱歉当初没及时告诉你,平白让你在此地多待了五个月。

  此刻之后,你想离开便离开罢。只是春雨镇尚在危险中,你千万小心,也可以于此地待到安定后再走。